简单的说,事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比较抽象,而事物说明文说明的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1. 总说。
这类说明文说明的对象是具体事物,说明的目的是使读者了解和认识事物的特征。
2. 文体特征。
无论是说明事物还是说明事理,说明的对象、说明对象的特征、说明的顺序、说明的方法、说明的语言及所反映出的科学精神,都是说明文非常重要的要素。了解了这些,文体的基本特征就可以把握了。
说明的对象:被说明的事物。
说明对象的特征:所谓特征,就是此事物区别于彼事物的标志。阅读说明文的关键在于把握说明对象的特征。
说明的顺序:一般可分为时间、空间、逻辑三种顺序。理清说明顺序,才能更好地把握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说明的方法:常见的有举例子、分类别、列数据、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等。
说明的语言:准确。准确,就是语言要恰如其分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多年来中考从两个方面设题:一是修饰、限制性词语使用是否准确,二是语句的表述是否准确。
科学精神:无论是野外科考,还是室内研究,都需要刻苦、奉献、实事求是的精神,还需要学术研究中的细致、耐心及大胆创新的品格。这些在文章的字里行间都有所反映。
依据说明对象和说明目的的不同,说明文可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事物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具体事物。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形状、构造、性质、特点、用途等作客观而准确的说明,使读者了解、认识这个或这类事物。事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某个抽相视理。将抽象事理的成因、关系、原理等说清楚,使读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明白这个事理“为什么是这样”是其主要目的。
总结:因此,不管是事物说明文还是事理说明文都要求作者对说明的对象进行真实的介绍,这其中,我们不乏感受到文中的科学精神。事物说明文则是一个人或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