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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16 07:00:56 作者:知乎OK啦 字数:9365字

2021年哈尔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昨日,哈尔滨教育局发布了有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招生方案的具体《通知》,《通知》明确规范了招生入学行为,并在《通知》后对政策进行了35问答的解读,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2021年哈尔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18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行为、学籍管理、班额校额等进行严格规定。

必须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国际部”等招生

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一区一策” 探索多校划片、大学区制、积分制入学等招生方式

严控大班额、大校额。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和招生数等措施,确保班额符合国家标准,加快消除且不得新增大校额,确保在本区、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完成时限的前一年消除大校额。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学位实际情况和控制大校额要求,综合研判,“一区一策”积极推进和探索符合本区、县(市)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如多校划片、大学区制、积分制入学、随机派位、学位锁定制等招生方式,依法制定和完善统筹入学细则,促进学位供需均衡,加快实现按计划招生步伐。

“八个严禁”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或以举办各种实验班名义违规分班、违规收费;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严格学籍管理。区、县(市)教育局要指导学校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做好学籍相关管理工作。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哈尔滨市教育局归纳出35问,你想知道的权威招生政策解读都在里面。

< 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要求篇 >

1.2021年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不足年龄(201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6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学区学位解读篇 >

4.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划定学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5.有的区对一些学位紧张学校实行了学位锁定制,什么是学位锁定制?

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学位锁定年限止,登记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学位锁定年限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位锁定期间,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要求请关注区、县(市)招生工作方案。

6.在哪里能查到房子是否处于学位锁定状态?(点击红色链接即可进入)

家长可登录http://fwsd.hrbeduy.com:9052/网址进行查询,或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网址进行查询。

7.各区招生方式今年及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吗?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学位实际情况和控制大校额要求,综合研判,“一区一策”积极推进和探索符合本区、县(市)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对学位紧张情况和招生政策变化会及时发布招生入学工作公示、预警提示,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具体要求请关注区、县(市)招生工作方案。

<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篇 >

8.今年公办小学还是网上报名吗?具体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上公布招生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6月15-23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6月28日-7月9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

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9.在哪登录网上报名公办学校?

报名公办学校可以按以下方式登录报名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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