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高考政策新规 2021辽宁高考新变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我省从2016年开始筹备高考改革,并于2021年实施。改革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及落脚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1辽宁高考政策新规
我省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新机制,即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两依据、一参考”。另外,今年辽宁省首次把高考报名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关联,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按照辽宁2021高考招录实施方案,今年辽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采用“3+1+2”的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考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为今年高考录取的另一个依据。该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最后,高考录取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5方面,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我省从2016年开始筹备高考改革,并于2021年实施。改革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及落脚点;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我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做好这项工作,今年1月,全省举行了新高考的适应性测试。日前,我省召开新高考首考工作会议,全力保障今年新高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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