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处罚、撤职。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出堂规》:“如敢任意躭延沉阁,以致差票提催,定行解究责革。”清 林则徐 《定期放告颁发状式告示》:“若代书於违式之呈,混加戳记,尤必从重责革不贷。”姚锡光 《中日战争》一:“文奎 犯禁令责革,乃转事中军副将 黄翼德,充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