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收回。
⒉ 催交;补交。
引《旧唐书·食货志上》:“自今严加禁断,所在追纳恶钱,一二年间使尽。”宋 王安石 《诏允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仆射新除集禧观使富弼乞判汝州》:“奏蒙授臣集禧观使敕牒,乞早赐追纳,且乞任 汝州 本任事。”
引明 王世贞 《中官考七》:“左监丞 林秀 等行取驛递船隻人夫,每月责官吏追纳佣钱。”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使 尚仁 欺隐果真,则按律宜照年追纳,因没入官,计亩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