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 )和( )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A. 中国人名、地名
B. 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
答
案AB
解 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