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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时间:2022-09-19 00:02:51 作者:趣历史 字数:1937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____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A.一百八十三天

B.一百天

C.一年

D.两百天

 

答案

A

解析

既然是个人所得税法,就要区分什么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就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不是说非居民个人就不纳税,都要纳税,只是具体操作有所区别。比如非居民个人没法按照年度计算,只能按照月度和次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与旧的相比,新《个人所得税法》无住所居住时间标准由“满一年”修改为“满一百八十三天”。那为什么是183天呢?因为183天规则被各国广泛接受,用以协调国家间跨国受雇所得的征税权划分问题。也就是365除以2,然后四舍五入,得183。这也是与国际接轨。

扩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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