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酿醋作坊。
引宋 范镇 《东斋记事》卷三:“陕西路 转运使请 永兴军、秦、坊、同 等州官置醋坊。”《宋史·食货志下七》:“初, 元祐 臣僚请罢榷醋,户部谓本无禁文。后 翟思 请以诸郡醋坊日息用餘悉归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