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依次而及。
引《左传·成公三年》:“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於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序》:“先以城内为始,次及城外,表列门名,以远近为五篇。”《新唐书·魏元忠传》:“储君有次及之势,故师保教以君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