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完全得当。
引《书·康王之诰》:“惟新陟王,毕协赏罚,戡定厥功,用敷遗后人休,今王敬之哉!”陈经 详解:“毕协赏罚,言或赏或罚无不当理。”汉 刘向 《说苑·政理》:“故诛赏不可以繆,诛赏繆,则善恶乱矣……《书》曰:‘毕协赏罚’,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