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梵语Karma-dāna]音译“羯磨陀那”,意译“授事”。佛寺中一种僧职。管理僧众事务,位次于上座、寺主。
⒈ [梵语Karma-dāna]音译“羯磨陀那”,意译“授事”。佛寺中一种僧职。管理僧众事务,位次于上座、寺主。
引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宋云惠生使西域》:“此寺昔日有沙弥常除灰,因入神定,维那輓之,不觉皮连骨离。”
宋 陶穀 《清异录·引饭大师》:“禪家未粥饭先鸣槌,维那掌之。”
《水浒传》第四回:“真长老 便唤首座、维那,商议剃度这人;分付监寺,都寺,安排斋食。”
⒈ 南北朝时,统管一州僧务的僧官。
引《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自今已后,不得专委维那、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监括。」
⒉ 佛教寺院中的职称,为三纲之一。负责掌管僧众内外事务,并在早晚课时担任起腔唱 诵、敲引磬领众的事宜。
引《敕修百丈清规·卷四》:「维那,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僧挂搭、辨度牒真伪,众有争竞遗失,为辨析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