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事物的实在和名称。古代思想家常用作专门术语,以讨论实体和概念的关系、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指指挥方式、方法。即刑名。指刑律。形,通“刑”。
⒈ 事物的实在和名称。古代思想家常用作专门术语,以讨论实体和概念的关系、特殊和一般的关系。
引《庄子·天道》:“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郭象 注:“得分而物物之名各当其形也。”
《淮南子·说山训》:“凡得道者,形不可得而见,名不可得而扬,今汝已有形名矣,何道之所能乎。”
宋 王安石 《九变而赏罚可言》:“修五礼,同律度量衡,以一天下,此之谓明形名。”
清 袁枚 《随园随笔·辨讹》:“申 韩 形名之学,其法在审合形名,故曰‘不知其名,復修其形’,今称为刑罚之刑,误矣。”
⒉ 指指挥方式、方法。
引《孙子·势》:“鬭众如鬭寡,形名是也。”
曹操 注:“旌旗曰形,金鼓曰名。”
梅尧臣 注:“形以旌旗,名以采章,指麾应速,无有后先。”
⒊ 即刑名。指刑律。形,通“刑”。
引明 无名氏 《赠书记·恃权抄没》:“区区的官除锦衣,专执掌形名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