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镖局接受客商委托,派遣有武艺的镖师,保护行旅安全,称为保镖。今称受雇为别人保护财物或人身安全的武艺人。现多用于比喻。
英bodyguard;
⒈ 亦作“保鑣”。亦作“保标”。
⒉ 旧时有武艺的人受雇护送财物或保护雇主人身安全,称为保镖。
引清 袁枚 《新齐谐·董金瓯》:“吾父某亦为人保标,路逢 僧耳,与角鬪,不胜而死。”
鲁迅 《三闲集·流氓的变迁》:“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鑣,替他捕盗,一部《施公案》,也说得很分明。”
⒊ 现多比喻起护卫作用。
引浩然 《洪涛曲》:“我陪着你去,给你保镖。”
聂绀弩 《论莲花化身》:“因之在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会,常有顽固的父母,滥用家庭的权威,为旧思想保鑣,阻碍儿女进步,甚至迫害儿女。”
⒋ 从事保镖之事者。亦比喻起护卫作用的人或事物。
引茅盾 《三人行》:“你准是贪官污吏的爪牙--保镖,卫队!”
周恩来 《关于国民党二中全会的谈话》:“这样,将来的国民大会就会更便于做一党专政的保镖。”
⒈ 古时称专门以武技保护他人在行旅中财物、生命安全的行业。也作「保镳」。
引《老残游记·第七回》:「如京中保镖的呢,无论十万二十万银子,只须一两个人便可保得。」
⒉ 私人雇用的护卫。也作「保镳」。